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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購物第二期消費券終於有消息了!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6月13日舉行記者會,公布今年第二階段消費券計劃的詳情。
除了早前公布的4個領取平台,今次會新增2個儲值支付工具,大家可以按需要繼續用原先的平台,又或者「轉會」以另一平台領取第二期消費券。
政府近日亦表示由6月23日至7月23日期間接受申請第二期消費券,並最快於8月7日派發。
第二期消費券增設了BoC Pay及PayMe為消費券領取平台,屆時市民亦可以「轉會」至另一個支付平台以領取消費券,詳情可參閱消費券派發時間表段落。
不同支付平台領取消費券的方法都不同,可以參考相關段落。至於八達通的派發方式稍為不同,可以參考本文有關八達通消費券派發方式段落。
即睇電子消費券第二期懶人包,一文看清消費券第二期發放日期、使用方法、限期、使用限制和商戶名單,以及消費券申請資格、登記方法等,並附上最新消費券優惠資訊。
2022年第二期電子消費券攻略目錄
去年已登記消費券的市民如選擇繼續使用現有的支付平台領取消費券,可於8月7日時直接經其登記領取消費券的支付平台收取第二期消費券。
至於第一次申請消費券的新合資格人士,則需於2022年6月23日至7月23日期間登記,並於成功登記後直接派發HK$10,000消費券。
參考連結:官方新一輪消費券計畫頁面
最新消息:財政預算案新一輪消費券,最快8月7日到手。
已登記的市民,可於第二期更改領取消費券的支付工具,政府2022年5月1日公布,除之前4個支付平台外,第二期消費券新加2個平台供市民選擇,分別為BoC Pay及PayMe。
換言之,市民可以六選一,揀選之前用開的平台或轉用新平台,預計PayMe與Boc Pay亦會推出消費券優惠吸客。
此外,政府宣布將於6月23日開始接受申請第二期消費券,並將於在8月7日派發,至於消費券到期日則視乎合資格人士是否新登記人士,以為使用哪一種收款平台。
陳茂波在記者會上指,第一期消費券遇上第五波疫情,嚴重打擊社會經濟,因此當時決定一次過發放消費券,但現時疫情稍降,為了更有效重振經濟及鼓勵市民消費更多,因此6個領取平台都會分期發放。
不論哪個平台,第二期消費券會於8月7日起分階段發放,首次可領取第一期$2,000,而使用八通以外的領取平台,可於10月1日領取其餘$3,000,2023年2月28日到期。
假如以八達通領取,則要分三期,10月1日領取$2,000後,累積消費$4,000後,才可於下一個月16日領取最後的第三期$1,000消費券,最遲2023年3月31日前要消費滿$4,000才能拿到最後一期消費券。
而新登記領取$10,000元消費券人士,會分3期發放。頭2期分別於8月7日及10月1日,每期發放$3,000,最後一期的$4,000,就會在12月1日發放。
若選擇以八達通領取,會分4期發放。頭3期分別於8月7日、10月1日及12月1日發放,每期發放$3,000。最後一期的$1,000,則在合資格消費累積達$9,000後的下一個月16日發放。消費券有6至10個月使用期限,最遲5月31日要達$9,000消費。
根據政府公布,申請人需在2022年6月13日或之前前年滿18歲才可以申請消費券。
2022年第二期消費券將透過下列其中一款電子儲值支付工具發放。
已登記的市民,可於第二期更改領取消費券的支付工具,轉領取平台6月23日登記,但需留意只可以更改一次,一旦確定便不可以再作更改。
市民如有疑問,可致電消費券熱線185 000查詢。
已登記市民可以在申請第二期消費券時決定是否更改登記平台。如果市民選擇繼續沿用現有的支付平台以收取消費券,市民無需作任何登記手續,並會在當局核對資料後將消費券自動存入至相關支付平台。
如合資格市民選擇「轉會」以另一個支付平台領取消費券,便需要在6月23日至7月23日期間經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台,或透過政府指定的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轉會」,以領取第二期消費券。
如果市民選擇在網上完成「轉會」手續,可以透過回答現有登記紀錄的保安問題作身份認證,並登入電子登記平台遞交更改登記紀錄申請。市民亦可以使用「智方便」(iAM Smart)作身份認證以完成相關手續。根據政府的說法,市民會於遞交更改登記紀錄的申請後一星期收到結果。
需要留意,當申請人成功「轉會」到某一支付平台領取消費券,便不可以再次更改,因此合資格市民宜慢慢比較各個支付平台再選擇是否轉會。
第二期消費券繼續能以支付寶香港、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領取,而為了讓市民有更多選擇,今次會新增多2間儲值工具營辦商,包括BoC Pay及PayMe from HSBC。
但要注意的是,中銀香港BoC Pay及匯豐銀行PayMe僅限與商戶交易,不包括個人用戶轉帳,即是說,假如店舖以個人帳號作收款平台,而非商業版帳號,則該筆交易不屬於消費券的適用範疇,若未能使用消費券購物,會直接影響大家收取第二期消費券的時間!
陳茂波在記者會上鼓勵大家「轉會」,因為相信營辦商為「搶客」會推出更多優惠,也可以令香港的電子支付發展能更廣、更闊、更深。假如市民想繼續使用早前登記的領取平台,市民就不需要做任何動作,直接等到時間到就可以領取;
但假如想「轉會」或是新合資格人士,則可以在6月23日至7月23日登記,市民可以登入網上登記平台轉會,輸入身份證號碼及回答3條保安問題,然後就能選擇新領取平台;同時政府也會設立8間臨時服務中心方便市民親身轉會。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提醒市民,「轉會」手續只能做一次,因此應該考慮清楚才登記。
記者會上更特別提到合資格領取第二期消費券的新資格,今次新增容許不屬於新來港人士,但有條件成為永久性居民的香港居民,可合資格領取消費券,陳茂波表示,在新條件下,透過不同計劃來港的專才或企業家、來港升學的人士,可獲發半額消費券。
另外,陳茂波指聽到市民意見,已經移民的市民不應獲派發消費券,因此會考慮市民在2019年6月18日至昨日期間,是否在沒有特定原因下長期離開香港,如果到海外留學,或者由公司派駐外地工作的市民,可作為合理原因,合資格領取消費券,否則會視為不合資格人士。而離港市民是否合資格,將會與入境處及積金局作核對。
已登記市民 | 新登記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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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記市民 | 新登記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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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合資格消費」累積HK$4,000 | HK$1,000消費券第三期發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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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0日或之前 | 2022年12月16日 |
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 | 2023年1月16日 |
2023年1月31日或之前 | 2023年2月16日 |
2023年2月28日或之前 | 2023年3月16日 |
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 | 2023年4月16日 |
消費券「合資格消費」累積HK$9,000 | HK$1,000消費券第四期發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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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1日或之前 | 2023年2月16日 |
2023年2月28日或之前 | 2023年3月16日 |
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 | 2023年4月16日 |
2023年4月30日或之前 | 2023年5月16日 |
2023年5月31日或之前 | 2023年6月16日 |